-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
- 沿革:
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;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生效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經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285401號令公布
前 文
本公約締約國,鑒於依據聯合國憲章揭示之原則,人類一家,對於人人天賦尊嚴及其平等而且不可割讓權利之確認,實係世界自由、正義與和平之基礎,確認此種權利源於天賦人格尊嚴,確認依據世界人權宣言之昭示,唯有創造環境,使人人除享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而外,並得享受公民及政治權利,始克實現自由人類享受公民及政治自由無所恐懼不虞匱乏之理想。
鑒於聯合國憲章之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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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日期:2009-12-10
-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
- 沿革:
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;一九七六年一月三日生效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經立法院第7屆第3期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285401號令公布
前文
本公約締約國,鑒於依據聯合國憲章揭示之原則,人類一家,對於人人天賦尊嚴,及其平等而且不可割讓權利之確認,實係世界自由、正義與和平之基礎,確認此種權利源於天賦人格尊嚴,確認依據世界人權宣言之昭示,唯有創造環境,使人人除享有公民及政治權利而外,並得享受經濟社會文化權利,始克實現自由人類享受無所恐懼不虞匱乏之理想。
鑒於聯合國憲章之規定,各國負有義務,必須促進人權及自由之普遍尊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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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日期:2009-12-10